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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委被省政府评为“太湖治理工作成绩突出单位”

发布日期:2016-05-20      来源:发改委    浏览次数:    字号:〖

    近日,省政府对2013—2015年度太湖治理目标责任考核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苏政发〔2016〕53号),我委被省政府评为“太湖治理工作成绩突出单位”。

    自太湖蓝藻爆发以来,我委始终以《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总体方案》和《江苏省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实施方案》为抓手,坚持“铁腕治污、科学治太”原则,着力加快我市调整产业结构和优化空间布局,有力有序推进《总体方案》和《实施方案》项目落地实施,治太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下一步,我委将继续贯彻落实好治太工作的新任务和新要求,紧密联系配合有关职能部门,全力推进新一轮太湖治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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