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根据市政府文件清理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我委对2003年以来与发改部门相关的常政发、常政办发、常政规、常发改的111项文件进行了排查,并逐项进行审核,对54项文件出台的年代久远,相关条款已经不符合当前实际情况,阶段性工作已经完成的作出废止和宣布失效,对57项文件内容合法、适当,仍然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作出继续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