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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立高技术项目库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3-21      来源:发改委    浏览次数:    字号:〖

各辖市(区)发改(经发)委(局):

为促进我市高技术产业健康持续发展,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我委拟征集一批符合产业发展方向、科技水平高、产业带动强、具有一定规模和经济效率且具有良好发展空间的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条件

(一)项目建设单位必须是在我市注册企、事业法人。建设单位为企业的,应是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良好、研发体系健全、引领示范作用突出的行业龙头企业或高成长性优强企业。

(二)重点围绕国家和省战略新兴产业十三五规划以及市新一轮十大产业链明确的产业领域(详见附件1),应具有较好的技术基础,技术、产品和服务水平详见处于国内或国际领先;可填补国内空白、替代进口或突破国外专利和技术封锁;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并具备科技引领、自主可控和创新驱动能力,代表中长期技术进步和经济发展方向。

(三)项目在建或拟建,产业类项目总投资1亿元以上,研发类、四新经济类项目3000万元以上。

(四)已获国家和省专项支持的项目不再重复申报。

二、相关要求

(一)项目库征集工作原则上每年年初开展。

(二)项目库实施动态更新管理,半年度微调一次。

(三)请各辖市区发改部门认真填报项目相关资料(附件2),并于2019年3月29日前上报我委。

 

附件1:高技术项目申报指南

附件2:常州市高技术项目信息汇总表

 

(联系人:周雪谊,联系电话:85681109)

 

 

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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