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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轨道交通(地铁)票价制定与公交票价联动调整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19-08-30      来源:价格管理和成本监审处    浏览次数:    字号:〖

为全面落实城市公共交通优先发展战略,加快构建科学合理的公共交通价格体系,促进轨道交通(地铁)与公交营运一体化,进一步提升公共交通服务水平,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出行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江苏省价格条例》等有关规定,市发改委会同市交通运输局制定了常州市轨道交通(地铁)票价、调整了常州市(暂不包括溧阳市、金坛区)公交票价,现对相关政策情况解读如下。

一、政策出台背景

1.优化公共交通资源配置。轨道交通(地铁)侧重于服务中、长途出行乘客,公交侧重于服务短、中途出行乘客,轨道交通(地铁)票价制定、公交票价联动调整立足于构建多层次、差别化的票价体系,优化不同公共交通出行方式的合理比价关系,引导乘客根据出行需求实现换乘组合,增强公共交通的吸引力。

2.体现营运成本合理分担。轨道交通(地铁)票价制定、公交票价联动调整兼顾补偿企业营运成本,通过综合考量群众承受能力、财政补贴能力、企业承载能力,形成成本合理分担机制,促进城市公共交通可持续发展。

3.促进综合效益最大化。轨道交通(地铁)、公交实施票价优惠政策,推动轨道交通(地铁)与公交相互换乘,引导群众优先选择公共交通出行。鼓励企业对于出行次数、票价支出较多的群体实施定向票价优惠,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最大化。

二、政策制定原则和依据

1.定调价原则。按照公益优先(票价适当弥补运营成本)、合理分担(社会可承受、财政可承担、企业可承载)、合理比价(地铁票价高于公交、低于出租车)、递远递减(距离越远票价越优惠)、同网同价(地铁、公交新开线路票价统一)的基本原则,制定轨道交通(地铁)票价、联动调整公交票价。

2.政策法规规定。根据《国务院关于城市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指导意见》《省政府关于进一步落实城市公共交通优先发展战略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应完善城市公共交通定价机制,科学制订多层次、差别化的票价体系,鼓励不同方式的换乘组合,增强公共交通吸引力,引导居民更多选择公共交通出行。

根据《江苏省城市公共交通票制票价改革的指导意见》文件精神,应推进城市公共交通票制票价体系改革,保障城市公共交通优先发展战略的全面实施。各地应当合理确定城市公共交通票制种类,科学制定票价水平。坚持优质优价的定价原则,优化常规公交、轨道交通、特色公交等不同城市公共交通服务方式之间、城市公共交通与其他交通出行方式之间的比价关系。

根据《常州市公共汽车客运条例》《常州市轨道交通条例》规定,公交票价、轨道交通(地铁)票价的制定和调整应当遵循鼓励社会公众优先选择公共交通出行的原则,统筹考虑城市公共交通发展水平、社会公众承受能力、企业营运成本、财政补贴能力和不同交通方式之间的比价关系等因素。

三、政策主要内容

(一)常州市轨道交通(地铁)票价

1、轨道交通(地铁)票价

(1)采用里程计价票制,线网营运后执行统一票价政策。

(2)起步价为2元5公里,晋级里程5、5、7、7、9公里,每晋一级分别增加1元。即:里程5公里(含)以内票价2元,5~10(含)公里票价3元,10~15(含)公里票价4元,15~22(含)公里票价5元,22~29(含)公里票价6元,29公里以上每9公里票价增加1元。

2、票价优惠政策

(1)普通成人凭“市民卡”、“龙城通卡”实行9.5折优惠。

(2)每位成年人可免费携带1名身高1.3米(含)以下的儿童乘车,超过1名按超过人数购票。

(3)常州市中小学生(包括本市小学、初中、普通高中、职业中专、职业高中的学生)、身高1.3米以上学龄前儿童实行5折优惠。

(4)60~69周岁老年人(除工作日高峰时段7:00~9:00、16:00~18:00)实行5折优惠,工作日高峰时段实行9.5折优惠。

(5)70周岁(含)以上老年人(除工作日高峰时段7:00~9:00、16:00~18:00)免费乘坐,工作日高峰时段实行9.5折优惠。

(6)常州市低保人群实行5折优惠。

(7)残疾人、残疾军人、因公致残人民警察、现役军人、烈属、享受国家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见义勇为先进个人,以及获得国家无偿献血奉献奖、无偿捐献造血干细胞奖和无偿献血志愿服务终身荣誉奖的个人免费乘坐。

(8)其他法律、法规、政策有免费、优惠票价乘坐城市公共交通规定的,按照规定执行。

(9)轨道交通(地铁)与公交相互换乘。轨道交通(地铁)按刷卡进闸机的时间计时、公交按刷卡的时间计时,首次刷卡计时后60分钟(含)之内,轨道交通(地铁)与公交相互换乘,不限刷卡换乘次数,每次换乘刷卡时的基础票价首先优惠1元、然后再实行常规的刷卡优惠。

(二)常州市公交票价

1、公交票价

(1)常州市公交票价(暂不包括溧阳市、金坛区)实行线路一票制。现行线路票价全部增加1元,即现行的1元一票制线路调整为2元、2元一票制线路调整为3元、3元一票制线路调整为4元。新辟或调整线路执行统一的票价政策。

(2)里程一般为20公里及下的线路,票价为2元;里程一般为20(不含)~30公里(含)的线路,票价为3元;里程一般为30公里以上的线路,票价为4元。

2、票价优惠政策

(1)普通成人凭“市民卡”、“龙城通卡”、“公交电子钱包卡”实行6折优惠。

(2)每位成年人可免费携带1名身高1.3米(含)以下的儿童乘车,儿童单独乘车需购票,集体乘车可每二人合购一张车票。

(3)常州市中小学生(包括本市小学、初中、普通高中、职业中专、职业高中的学生)实行3折优惠。

(4)60~69周岁老年人实行5折优惠。

(5)70周岁(含)以上老年人免费乘车。

(6)常州市低保人群实行5折优惠。

(7)残疾人、残疾军人、因公致残人民警察、现役军人、烈属、享受国家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见义勇为先进个人、常州市离休老干部,以及获得国家无偿献血奉献奖、无偿捐献造血干细胞奖和无偿献血志愿服务终身荣誉奖的个人免费乘坐。

(8)其他法律、法规、政策有免费、优惠票价乘坐城市公共交通规定的,按照规定执行。

(9)换乘优惠:

①公交与轨道交通(地铁)相互换乘:公交按刷卡的时间计时、轨道交通(地铁)按刷卡进闸机的时间计时,首次刷卡计时后60分钟(含)之内,公交与轨道交通(地铁)相互换乘,不限刷卡换乘次数,每次换乘刷卡时的基础票价首先优惠1元、然后再实行常规的刷卡优惠。

②公交与公交换乘:BRT公交站台内同向换乘免费;公交按刷卡的时间计时,首次刷卡计时后60分钟(含)之内,公交与公交换乘,不限刷卡换乘次数,每次换乘刷卡时的基础票价首先优惠1元、然后再实行常规的刷卡优惠。

四、政策执行时间

轨道交通(地铁)票价、票价优惠政策(轨道交通(地铁)与公交相互换乘除外)自地铁开通初期运营之日起实施,轨道交通(地铁)与公交相互换乘优惠政策自2019年11月30日起实施。

公交票价、票价优惠政策自2019年11月30日起实施。

五、相关要求

1.市轨道交通发展有限公司、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应切实做好轨道交通(地铁)票价、公交票价的组织实施及明码标价工作,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2.地铁与公交实行“一卡通刷”,加快换乘优惠调试,提升智慧出行服务水平。

六、方案特点

(一)扩充公交票价优惠措施

1、成年人乘车免费携带儿童的身高由1.2米(含)放宽为1.3米(含);

2、常州市中小学生(票价3折优惠)的范围由“小学、初中、普通高中的学生”放宽为“小学、初中、普通高中、职业中专、职业高中的学生”;

3、新增加常州市低保人群实行票价5折优惠的规定;

4、省内城市中第2家,为推进地面、地下公共交通一体化出行,实施公交与轨道交通(地铁)换乘,即60分钟(含)内、不限刷卡换乘次数的票价优惠;

5、除BRT公交站台内同向换乘继续实行免费外,实施公交与公交换乘,即60分钟(含)内、不限刷卡换乘次数的票价优惠;

6、苏南城市中第1家,企业可以在政府规定的票价优惠政策基础上,根据实际营运情况,对乘坐公交频次高且费用支出多的乘客,采取灵活多样的票价优惠措施,报市价格主管部门备案后实施。

(二)轨道交通(地铁)票价优惠措施

1、省内城市中第1家,对低保人群实行票价5折优惠的规定;

2、省内城市中第2家,为推进地面、地下公共交通一体化出行,实施轨道交通(地铁)与公交换乘,即60分钟(含)内、不限刷卡换乘次数的票价优惠;

3、企业可以在政府规定的票价优惠政策基础上,根据实际营运情况采取灵活多样的票价优惠措施,报市价格主管部门备案后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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