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支持企业发展,结合上游天然气门站价格调整情况,我区进一步降低企业用气成本。
自2020年5月20日起至10月31日,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最高销售价格由现行的3.36元/立方米调整为3.21元/立方米。
疫情防控期间非居民用天然气价格降低0.03元/立方米;有防疫观察和治疗任务的医院用燃气费降低0.10元/立方米,仍按原优惠政策执行。
根据去年用气量测算,此次降价政策将降低企业成本约311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