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类型: | 咨询 |
信件标题: | 咨询汽车停放公共服务费 |
信件内容: | 根据 常价服(2012)66号文件,已出售产权室内平面车位要交50/月汽车停放公共服务费。请问这个“汽车停放公共服务费”具体包含哪些服务内容? |
留言时间: | 2025-05-08 |
回复时间: | 2025-05-12 |
回复内容: | 根据《江苏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汽车停放费,是指物业管理区域内用于车位、车库的公共设施设备运行的能耗及维护、保洁、秩序维护、管理人员费用以及法定税费等费用。 |
回复单位: | 市发改委 |
主办单位: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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