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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类型: 咨询
信件标题: 关于空置房物业优惠政策问题
信件内容: 领导,你好。请教个专业问题。我有一套商品房,位于蔚兰天地,购买后一直空置,物业前三年按70%收费,到2024年5月截止。贵局在2023年11月发布[2023]351号文件。按此文件,我是不是可以从2023年11月开始再次享受36个月的优惠到2026年11月。盼复。谢谢。
留言时间: 2025-09-16
回复时间: 2025-09-17
回复内容: 您好:您的来信已收悉,普通住宅空置房物业公共服务费优惠时间自房屋实际进入空置状态之日起计算,且单套空置房享受物业公共服务费优惠政策的期限累计最长不超过36个月,超过优惠期限的,可由双方协商确定。感谢您对我委工作的支持!
回复单位: 市发改委办公室

主办单位: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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