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件类型: | 咨询 |
| 信件标题: | 咨询新版的【常州市区普通住宅物业公共服务费实行分项目收费办法】 |
| 信件内容: | 2009年常政办发〔2009〕46号,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物价局、房管局《常州市市区普通住宅物业公共服务实行分项目收费办法(试行)》的通知,颁布至今已经17年,去年就听说发改委即将颁布新的分项目收费办法,咨询新版的法规什么时候可以出台?期待尽快出台,谢谢! |
| 留言时间: | 2026-04-01 |
| 回复时间: | 2026-04-03 |
| 回复内容: | 何先生,您好!非常感谢您对我委工作的关心与支持。现就您咨询的问题答复如下:市住建局与市发改委自2025年起已启动物业服务内容及收费新标准修订工作。因该项工作涉及面广、诉求多元,目前已完成多轮调研、论证与测算。为确保政策科学可行、平稳落地,避免引发连锁反应,住建部门正会同我委开展进一步论证评估。后续我们将继续会同住建部门加快推进各项工作,适时向社会公布物业服务内容及收费新标准。 |
| 回复单位: | 市发改委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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