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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出台《常州市推广使用天然气燃料汽车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09-10-26

         按照市政府的要求,我委会同市公安局、财政局、建设局、交通局、环保局、市质监局和常州港华燃气有限公司、常州新奥燃气工程有限公司等单位研究制订了《常州市推广使用天然气燃料汽车实施方案》,近日,市政府办公室以常政办发[2009]117号文印发。

        推广使用天然气燃料汽车是国家节能减排的鼓励项目之一,有利于减少汽车尾气污染,改善城市空气质量,优化城市能源结构,降低汽车运行成本,对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创建国家生态城市具有重要意义。该方案明确我市推广天然气燃料汽车的目标:以城市公交车、出租车和环卫车为重点,鼓励出租车更新或改装为天然气、汽油双燃料出租车,倡导私家车采用天然气作为汽车燃料。该方案同时明确了政府各有关部门在推广使用中的职责和分工,还将对2010年底前完成“油改气”的出租车给予一次性补贴,对建设车用天然气加气站免缴市权范围内相关行政事业性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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