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长者模式
常州市太湖水环境综合治理实施方案获市政府批准
发布日期:2009-04-28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太湖流域综合治理的总体要求,为切实推进我市太湖水环境治理工作,我委会同市环保局组织编制完成了《常州市太湖水环境综合治理实施方案》,日前已经市政府审查批准。鉴于太湖水环境综合治理任务重、投资大、涉及面广,《实施方案》分两期实施,近期为2007-2012年,远期为2013-2020年。《实施方案》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明确提出了到2012年和2020年的分阶段治理目标。
  《实施方案》从饮用水安全、点源污染治理、城镇污水处理和垃圾处理处置、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生态修复、资源再利用工程、提高水环境容量的引排通道、河网综合整治、节水减排建设、太湖流域水环境监测预警系统等10个方面入手,按照常州市太湖水环境综合治理的目标和任务,结合具体项目,制定了近期和远期的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是常州市实施太湖水环境综合治理的指导性文件,各部门和各辖市区将根据《实施方案》落实治理任务和措施。

 

 

主办单位: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地址:常州市龙城大道1280号市行政中心1号楼B座24-25层

电话:0519-85681078   网站地图

技术支持电话:0519-85685023(工作日9:00-17:00)

网站支持IPV6   推荐使用1024*768或以上分辨率,并使用IE9.0或以上版本浏览器

苏公网安备32041102000483号

  网站标识码:3204000033

苏ICP备050036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