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出台促进企业“主辅分离”的试点政策 |
发布日期:2010-08-11 |
为了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优化产业结构,促进二、三产业协调发展,我委牵头市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等部门,以四个部门联合发文的形式,出台了《关于开展企业非核心业务分离发展生产性服务业的政策意见》(常发改[2010]340号)。政策意见目前已经下发各辖市(区)发改、财政、国税、地税等部门。7月下旬,我委已经布置辖市(区)发改部门,要求对辖区内的企业进行调研梳理,开展政策宣传,初步优选出一批分离条件成熟、分离方向明确、有一定积极性的企业。8月下旬,将召开市相关部门和辖市(区)发改局,开展工作部署,分解目标任务,争取年内30家以上企业完成主辅分离工作试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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