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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安排专项资金用于扶持中心镇重点项目建设
发布日期:2012-05-22

  为进一步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中心镇建设的意见》(常发20116号)文件精神,全面落实中心镇规划修编督查会,全力推进我市中心镇建设,2012年我市决定在市级财政设立的城乡一体化专项资金中安排一定数量资金,用于引导、支持中心镇的重点项目建设。
  今年的中心镇建设专项资金重点支持符合中心镇发展规划确定的方向和重点、具有较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有较强的示范带动作用和自我发展能力、当年启动并完成年度投资计划的重点建设项目。项目类别主要包括提升城镇功能的基础设施项目、改善公共服务的民生福祉类项目和推进产业集聚发展的重大支撑项目。各相关辖市、区也将设立相应的专项资金支持中心镇的建设,特别是扶持列入市级财政扶持的年度重点建设项目。
  下一步,我委将加强与市委农工办、市财政局等相关部门的衔接沟通,尽快出台《常州市中心镇建设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和项目年度招标指南,并在此基础上组织各中心镇申报年度重点建设项目,力争中心镇建设项目早谋划、早开工、早出成效,确保各镇固定资产投资在所辖市区镇中位居中上游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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