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发改委纪检组四种方式监督五大领域 |
发布日期:2016-12-28 |
2016年,市发改委纪检组认真落实“三转”要求,紧密结合派驻工作实际,准确定位,主动作为,探索对同级党组特别是党组成员进行监督的有效途径,加强对委内各处室(单位)负责人的监督,切实做到早发现、早教育、早挽救、全视角、全覆盖、全监控。在工作中采取四种监督方式重点监督五方面内容。 四种监督方式:一是日常式监督。通过了解驻在部门党组和领导班子成员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参加驻在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对驻在部门党组及其成员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情况进行监督,并定期向上级纪委报告驻在部门党组及其成员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 二是提醒式监督。了解掌握党员干部的思想、工作、廉洁情况,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采取个别谈话与集中教育相结合、专题教育与日常教育相结合等措施,或者通过及时约谈、函询、诫勉谈话等方式,对党员干部进行提醒和教育,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 三是参与式监督。通过参加驻在部门党组会议和有关行政会议,对领导班子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议事规则的情况进行监督,对有关问题提出意见或建议;通过民主生活会收集和听取对驻在部门党组及其成员意见,对驻在部门党组民主生活会质量进行监督。 四是督查式监督。通过组织专项检查或者开展专项深度调研等形式,加强对上级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及发改重点领域、重要岗位和关键环节相关工作的监督。 重点监督五大领域:一是重点监督责任制落实。年初签订责任状后,年中、年底通过廉政谈话、述职述廉述法、工作总结等定期检查考核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完成情况,督查各级领导干部一岗双责落实情况,分析掌握责任制实施进展、存在问题,针对薄弱环节提出工作要求,并定期向市纪委报告驻在部门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 二是重点监督党的纪律落实。协助党组组织协调党内监督,通过参加驻在部门党组会议和有关行政会议,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情况以及上级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加强对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重要情况请示报告、民主生活会以及选人用人等党内各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权威,并就可能出现的问题进行提醒。 三是重点监督权力运行。加强对市“三合一”、省“阳光发改”平台中行政权力运行情况监督,全程督查全委项目审批办件情况,发现异常及时与服务窗口和市纪委沟通处理。从发改部门特点出发,主动融入驻在部门业务工作,通过参与式、日常式监督方式对项目决策审批、计划下达及执行、资金安排、干部选拔任用等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重要岗位进行督查,发现问题及时提醒。 四是重点监督作风问题。关注公款、公车、公房、公务接待等四公,抓住元旦春节、中秋国庆等重大节日、婚丧嫁娶、岗位变动等重要节点,做好提醒、督查,确保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和市委实施意见精神不折不扣落实。努力拓宽问题来源渠道,积极收集问题线索,在市发改委网站公布举报投诉方式,在市行政服务中心发改委窗口树立廉政承诺牌,公布举报电话。 五是重点监督目标任务完成。围绕市委、市政府和驻在部门重要工作部署、重大事项开展、重点项目推进加强监督检查,通过参加党组会、办公会、系统会议的工作讨论、委内重点工作目标考核等工作,及时掌握工作进展,督查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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