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长者模式
常州成功获批国家第三批低碳试点城市新闻发布会发布稿
发布日期:2017-02-15

发布时间:2月13日下午2:00

发布地点:行政中心惠风厅

发布主题:常州成功获批国家第三批低碳试点城市新闻发布会

发布人员:刘彤彤  常州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主持人员:王志新  中共常州市委宣传部新闻发布处处长

 

【王志新】:

各位记者朋友:大家下午好! 

欢迎大家参加今天的新闻发布会,今天我们很高兴请到了常州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刘彤彤先生向大家介绍常州成功获批国家第三批低碳试点城市的情况,并回答记者关心的问题。下面,先请刘彤彤副主任作相关介绍。

 

【刘彤彤】:

各位媒体的朋友们:

大家下午好!

新年伊始,我市喜收国家新年“红包”,近期,我委接到国家发改委通知,我市成功入选第三批国家低碳城市试点。本次试点创建共有52个城市提出申请, 最终45个获批,此次入选,是国家对我市低碳工作的充分肯定,为我市又添一张国家级新名片。下面,我向大家通报下我市创建国家第三批低碳试点城市的相关情况。

一、关于本次创建的背景

多年来,我市积极推动绿色、低碳发展,持续推进各项工作、稳扎稳打、久久为功,取得了明显成效,陆续获得了国家新能源汽车推广示范市、国家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试点城市、交通部绿色低碳循环交通示范市,住建部唯一授牌的绿色建筑产业集聚示范区等称号。为更好贯彻绿色发展理念,进一步抢抓国家支持绿色发展政策红利,争取更多国家资金、项目支持,推动我市产业转型升级、倒逼企业节能增效,培育我市发展新动能,2016年4月,市领导提出了创建国家低碳试点城市重大决策。随后,我委牵头市相关部门、邀请省知名智库,组织编制了《常州市低碳城市试点实施方案》,并于2016年6月上报国家发改委。

二、关于本次创建的目标

经过充分论证,我们提出:到2020年,全市碳排放总量控制在7300万吨左右,碳强度比2015年下降22.7%左右,单位GDP能耗完成“十三五”期间省下达指标,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达到3.4%左右。到2023年,全市碳排放总量控制在7400万吨左右,达到碳排放峰值,比全国提前7年达峰。

为便于考核推进,我们设置了包含碳排放总量、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单位GDP能源消耗、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第三产业增加值比率、城镇化率、林木覆盖率等15个指标的考核体系,覆盖了低碳产业、低碳能源、低碳交通、低碳建筑、低碳生活等各个方面。

三、关于本次创建的主要任务

实现目标首先要明确任务,到2020年,我们要完成八项主要任务。一是构建低碳发展格局。把绿色低碳理念全面融入城镇化进程,进一步优化城镇化战略布局,着力推进绿色、循环、低碳发展,以节约集约利用土地、水、能源等资源为核心,构建产城融合总体布局,健全现代化功能设施,提升城市综合服务功能,强化重点中心镇建设,促进产城低碳融合发展,形成绿色低碳的生产生活方式,到2020年,城镇化率达到75%。二是建设低碳生产体系。将促进产业结构调整作为绿色低碳发展的重要举措,坚持落实“中国制造2025”常州行动纲要,积极推动主导产业低碳化改造,大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优化服务业总体布局,全面提升服务业发展,努力构建一个以低碳、绿色、环保、循环为特征的产业体系,到2020年,服务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提高到55%。三是发展低碳能源提高能效水平。继续加快光伏、风电、生物质能项目开发,加大天然气利用力度,积极推广热电联产、合同能源管理等高效用能模式,进一步推广低碳、节能技术与产品。到2020年,全市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达到3.4%,天然气消费量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提高到13.8%,清洁能源利用量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达到17.2%,煤炭消费量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降低到44%以下,单位GDP能耗完成“十三五”期间省下达指标。四是大力推广绿色建筑。推进绿色建筑和绿色建筑示范区建设,加快可再生能源建筑规模化应用,积极推动太阳能、浅层地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的规模化应用。加强建筑节能全过程管理,大力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完善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加快国家级绿色建筑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到2020年,新建建筑绿色建筑比例达到50%,实现全市2万平米以上公共建筑能耗统计全覆盖。五是加快发展低碳交通。加快推广绿色低碳交通运输技术和装备,加速发展新能源汽车及配套设施,加大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车船的推广应用,配套建设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及LNG加气站等相关设施。积极发展智慧交通体系、智慧公交系统、智慧客运系统。到2020年,城市居民公共交通出行分担率达到30%以上。六是强化生态环境保护。切实维护饮用水安全,推动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及管网建设和再生水利用,全面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开展燃煤小锅炉治理,淘汰高污行业落后产能,持续强化工业污染防治,加强移动源污染治理,提高固废综合利用水平。到2020年,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提高至80%,PM2.5平均浓度降低到47.2微克/立方米。七是深化绿色城市建设。进一步加强城镇、乡村绿色家园建设,推进以通道、水系绿化组成的生态廊道建设,提升农田林网覆盖率,增强以森林、湿地等组成的生物多样性保护建设,形成完整的绿色城市生态系统,增强林木碳汇能力。到2017年力争创成国家森林城市,到2020年全市林木覆盖率达26%以上,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42%以上。八是建设低碳生态社会。推行低碳产品生产和销售,提升绿色采购在政府采购中的比重。以茅山、天目湖等著名旅游景点为载体,积极打造绿色低碳旅游,发展低碳创意文化,建成一批低碳示范公园。推进低碳社区建设,推广低碳设施应用和社区低碳管理模式,健全居民生活垃圾分类体系,建设低碳生态社会。到2020年底,建成两个国家低碳社区,城区居住小区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达到50%。加大宣传教育,鼓励节约型消费。

为了落实好任务,创建期内,我们共排定实施产业、能源、建筑、交通、基础设施、林木碳汇、低碳生活七大类71个重大项目,合计总投资1693.2亿元。

四、关于本次创建的制度创新

作为低碳试点城市,国家授权我市在碳总量控制、低碳示范企业创建、绿色建筑及其技术推广等三个方面进行制度创新、先行先试。一是建立健全全市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降低目标和碳排放总量控制目标责任考核评估机制,建立目标责任考核评估办法和市(县)区碳排放核算方法,纳入政府工作目标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对各级政府领导班子和相关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二是制订出台常州市低碳示范企业认定办法,鼓励和引导企业低碳发展,培育一批有特色、有亮点的低碳发展领军企业,全市将在不同层面认定160家低碳示范单位。三是充分发挥住建部(武进)绿色建筑产业集聚示范区作为全国第一家“绿建建筑产业+绿色建筑应用”双轮驱动园区的示范带动作用,积极推广绿色建筑技术和产品,建成国家级绿色建筑公共服务平台。

我市创建低碳城市是一项长期的任务和工作,涉及到方方面面,需要全社会支持和共同努力。我们将从加强组织领导、完善配套政策、建立考核制度、加大资金扶持、拓宽融资渠道、鼓励科技创新和强化宣传教育等七个方面保障低碳城市的创建工作。

我就发布这些内容,谢谢大家!

 

【王志新】:下面有请记者朋友提问。

 

【常州电视台】:

刘主任您好,我是常州电视的记者,我市已经获得国家生态市、国家森林城市,为什么又要创建国家低碳城市,有什么意义?

 

【刘彤彤】:

国家低碳城市不同于国家生态市、国家森林城市,生态市注重生态保护和修复,森林城市侧重植树造林,增加绿化面积。低碳城市概念比较广泛,不仅包括增加绿化面积,促进二氧化碳吸收,更重要的方面是通过采取各种措施减少二氧化碳排放,包括减少化石燃料燃烧、节能减排、发展循环经济、开发可再生能源、工业、建筑、生活等废弃物的循环利用,低碳生活、低碳出行等等,建设低碳城市有助于经济发展的转型升级,提质增效,有助于控制污染源头排放,减少雾霾产生,意义十分重大。

 

【中国江苏网记者】:

刘主任您好,我是中国江苏网的记者,请问低碳发展是否意味着限制生产上限制经济增长,生活上节衣缩食?

 

【刘彤彤】:

低碳发展是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产物。我们的环境容量、能源总量都是有限的,频发的雾霾、环境的污染、能源的枯竭,都不容许我们再粗放发展,低碳发展不是限制经济发展,而是换一种方式发展经济,比如生产方面,在能源使用方面多使用可再生能源、对废弃物进行有效的回收利用,更多地研发能源高效利用新技术,生活方面,在兼顾舒适、舒服的同时,减少浪费,使用更加环保的产品。低碳发展是对大自然的尊重,更是为子孙后代留下发展空间,与经济增长,美好生活并不矛盾。

 

【常州发布(微常州)记者】:

刘主任您好,我是常州发布(微常州)的记者,能否给出我市国家低碳城市试点时间表和创建蓝图?

 

【刘彤彤】:

我们将利用8年时间,分四个阶段建设国家低碳城市,第一阶段是2016年4月-8月,为启动阶段,在这一阶段我们成立领导小组,编制实施方案,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宣传低碳理念,普及低碳知识。目前这一工作已基本完成。

第二阶段是2016年9月-2018年 ,为推进阶段,在这一阶段,我们将贯彻落实总量控制制度、低碳示范企业创建制度、绿色建筑及技术推广制度三项创新制度,制定目标,分解创建任务。

其中低碳示范企业创建制度的前期工作已基本结束,有望在今年完成此项工作。

第三阶段是2019年-2020年,为深化阶段,在这一阶段我们将全面实现低碳发展的减碳目标,逐步建立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的市场机制和有利于低碳发展的体制机制,建成以低碳产业、低碳能源、低碳交通、低碳建筑、低碳生活等为特色的低碳试点城市。

第四阶段是2021年-2023年,为达峰阶段,这一阶段我们将全面巩固低碳试点相关工作部署,在已有的制度创新基础上完善、补充相关制度保障机制。对试点各项工作进行考核评估,针对相应问题进行动态调整,力争完成峰值年碳排放总量指标。碳排放总量比全国提前7年达到峰值。

低碳城市建成后我们发展空间将更加优化,产业结构将更加合理,将建立更加完善的低碳发展制度体系,全面实现低碳发展的减碳目标。

 

【王志新】: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就到这里,谢谢各位,再见。


 

主办单位: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地址:常州市龙城大道1280号市行政中心1号楼B座24-25层

电话:0519-85681078   网站地图

技术支持电话:0519-85685023(工作日9:00-17:00)

网站支持IPV6   推荐使用1024*768或以上分辨率,并使用IE9.0或以上版本浏览器

苏公网安备32041102000483号

  网站标识码:3204000033

苏ICP备050036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