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三个生态项目获中央专项资金2640万元 |
发布日期:2017-06-23 |
我委向上争取资金工作又传来好消息,根据苏发改投资发〔2017〕712号文件,我市滨江经济开发区生态环保提升工程等3个项目被列入江苏省京津冀及重点地区污染治理工程2017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共获补助资金2640万元。本次下达的投资计划总共6个项目,下达补助资金6260万。我市项目数量占比达50%,资金占比42.2%。 我委此次从三方面做好向上争取工作:一是信息预判准。在偶然获知水污染治理项目可能有国家补助资金消息后,我委在信息不全、要求不明,时间不定的情况下,还是认真研究讨论,认为我市滨江经济开发区可能符合要求,提前做好资金申报准备工作;二是工作启动快。我委第一时间将信息告知新北区和滨开区,并会同新北区经发局立即到滨开区进行调研,商讨争取相关事宜,在时间紧任务重的情况下,和滨江区一起在极短时间内完成了《常州滨江经济开发区水污染治理实施方案》的编制工作;三是及时做好对接。我委密切关注动态,主动到省发改委汇报工作,并前往北京参加项目审查会,在全国沿长江58个园区中仅9个园区参加此审查会,由于基础扎实,项目真实可行,我委申报的3个项目全部通过评审。 下一步,我委将做好跟踪督促工作,确保项目实施到位,资金专款专用,发挥中央资金促进引导作用。并继续跟踪国家和省有关政策信息,为生态文明建设争取更多资金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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