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推进政府信息系统自查工作 |
发布日期:2018-01-03 |
按照《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政府部门政务信息系统自查和审计工作的通知》要求,市发改委会同市有关部门积极推进政府信息系统自查工作。 自查工作自11月初开始,自查范围包括市各部门的非涉密政务信息系统和政务信息资源。政务信息系统是指政务部门应用信息技术,支持政府管理和服务职能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具体包括政府投资建设、政府与社会企业联合建设、政府向社会购买服务或需要政府资金运行维护的、用于支撑政府业务应用的业务、网站、办公和财务等各类信息系统。政务信息资源是指政务部门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文件、资料、图表和数据等各类信息资源,由政务部门直接或者通过第三方依法采集的、依法授权管理的和因履行职责需要依托政务信息系统形成的信息资源等。 截至目前,已基本完成政务信息系统的清理自查工作。通过自查,基本摸清了市各部门政府信息系统和政务信息资源底数,为下一步加快推动政府部门信息资源共享、促进政务信息系统实现“网络通、数据通、应用通”奠定了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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