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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出台《关于加快推进军民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
发布日期:2018-02-01

为加快推进全市军民融合发展工作,近日,常州市委、市政府、常州军分区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快推进军民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定位为当前和下一阶段全市军民融合发展的纲领性文件,为做好全市军民融合工作提出了一系列工作举措。

随着“军民融合发展”上升为国家战略,军民融合发展工作被提升到前所未有的高度,国家和省都先后建立了相应工作机构,专门规划、组织和协调军民融合发展工作。常州市领导根据形势将提速全市军民融合发展工作列入重要日程,明确提出要抓紧制定全市做好军民融合发展工作的“实施性意见”。为落实好市领导有关要求,起草一份高质量文件,常州市发改委首先与常州军分区进行深入研讨,并联合常州军分区对驻军和重点军民融合企业进行了调研,同时赴无锡市和绵阳市考察学习兄弟城市开展军民融合工作,汲取好的经验和做法,并征求了市相关单位的意见,制定了《意见》。

《意见》共分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目标、主要任务、保障措施等内容。其中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目标主要是贯彻和明确国家和省文件有关内容。

主要任务部分围绕军民融合发展几大领域提出了具体实施意见:一是基础设施军民共用,提出制定实现基础设施共建共享的保障机制以及应急协调机制,提高基础设施对我市经济发展和国防建设的保障能力。二是国防科学技术共研,提出要加快引进军队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军工集团研发机构来我市设立科技合作机构、成果转化机构,引进转化军事科技成果、与企业合作研发新技术、新产品,提高军民协调创新能力。三是军民融合产业共兴,提出争创国家、省级军民融合发展创新示范区和产业园区(基地),重点建设一批主题鲜明、项目技术水平高的军民融合发展主题产业园区(基地);鼓励、引导、支持民营企业涉足军工领域,参与国防建设;设立军民融合发展产业基金;鼓励社会资本和产业基金进入军工企业;支持军民融合企业协会发展。四是军地人才共育,提出拓展军地人才共育渠道,实现双向交流,军地双方对教育培训资源进行全面梳理,然后由市军民融合办统筹安排实施。五是后勤保障,提出把军队保障社会化改革工作纳入全市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同时对部队人员住房保障、子女入学、交通出行、医疗保障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六是应战应急统筹,提出推动现场应急指挥军地互通和信息数据共享,机场和火车站要研究制定部队应急机动时的应急协调处理办法,探索创新人防工程产权实现形式和交易制度。

在保障措施部分中提出: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常州市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和下设的市军民融合发展办公室。二是完善制度体系,包括建立工作定期督查和推进制度,以及军民融合工作的考核制度。三是加大激励扶持,鼓励引进高水平军队研发机构或重大军民融合产业化项目,支持辖市、区争创省级军民融合创新示范区,设立市军民融合发展引导资金。

《意见》印发后,常州将重点围绕以下工作开始实施《意见》内容:一是抓紧成立军民融合组织领导机构,建立全市军民融合发展工作的组织领导体系;二是制定市军民融合发展引导资金管理办法,发挥资金的导向和激励作用,引导全市各级各界大力推动军民融合发展工作;三是重点推进各级军民融合示范区(园区、基地)的建设,编制“常州市创建国家军民融合创新示范区总体方案”,支持鼓励辖市区创建省级军民融合示范园区(基地),加大对各级示范园区建设工作的支持和保障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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