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发改委对省级专项资金项目实施情况开展全面检查 |
发布日期:2018-03-09 |
根据省发改委的统一部署,市发改委对本市2015—2017年度安排的省预算内统筹基本建设项目、省级战略新兴产业发展专项基金项目、省级现代服务业发展专项引导资金项目、省级太湖治理专项资金项目、省级军民融合发展引导资金项目进行全覆盖全面检查。重点对项目立项审批是否合规,建设程序是否完善,建设项目“四制”执行情况,项目资金来源、到位及使用情况,项目开工、完工以及竣工验收情况等方面进行检查。通过检查发现问题,对项目存在的审批手续不齐全,工程进度较慢、没有设立专账、资金不能及时到位的项目,我委将督促和协调建设单位进行整改;对迟迟不能开工的项目通过约谈项目单位负责人,并协调解决问题,加快项目开工建设,对确实不能进行建设的项目,根据省级专项资金有关管理办法,申请收回专项资金;对项目竣工后迟迟不申请竣工验收的项目,将在以后的项目资金申报中不予受理。我委将通过这次检查,达到本市省级政府投资项目稽察常态化,管理的规范化,以确保项目建设安规实施、安序时进度、保质保量圆满完成各个项目的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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