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获水环境治理中央补助项目数量、金额省内双第一 |
发布日期:2019-03-04 |
近日,省发展改革委正式分解下达了2019年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全省共有9个项目安排中央资金补助3.14亿元,常州独占四席,常州市江边污水处理厂四期工程、常州市污泥焚烧中心项目一期工程、金坛区长荡湖生态清淤工程(四期)、金坛区长荡湖生态清淤工程(五期)等4个项目共获得中央资金补助1.3亿元,获补助项目数量和补助资金额度均位居全省第一。 近年来,市发改委在统筹推进全市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的同时,抢抓政策机遇,积极对上衔接,不断争取上级扶持资金用于治水工程项目。“十三五”以来,累计争取中央和省级水环境治理专项补助资金超8亿元,资金总量位居全省前列,切实有效的推动了一批治水工程项目落地实施,较好地实现了早投产、早见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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