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成为国家价格认定平台首批推广应用试点单位 |
发布日期:2019-07-11 |
根据国家发改委价格认定综合业务平台推广应用年活动部署,江苏为全国首批省份,而常州将以全国率先实现“不见面办成案”的涉案价格认定系统为支撑,承担全国率先落实地方平台与国家平台对接的试点任务。 国家价格认定综合业务平台全新打造“互联网+价格认定”服务模式,有效实现“互联互通、资源共享、业务协同”,全面提升价格认定服务的规范化、高效化、便利化水平,努力让数据“多跑路”,办案机关和人民群众“少跑腿”,共建共享“最多跑一次”的优质服务平台,高质量实现“一网通办”。 下阶段,常州将进一步强化开放共享的互联网思维,加快数据对接推进步伐,全方位实施平台整合提升,力争全国率先实现平台对接,圆满完成国家、省局下达的试点单位任务,助力高质量建设新型智慧城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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