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稳步推进企业债券本息兑付工作 |
发布日期:2019-07-12 |
近几年常州市企业债券还本付息进入高峰期,常州市发改委积极落实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的意见》等省市文件精神,研究制定了《关于高质量做好企业债券存续期管理的意见》,建立了存续期企业债券重要信息报送制度、综合检查制度、跟踪服务制度和风险预警处置制度,通过召开企业债券工作会议、开展债券存续期综合检查、深入已发债企业指导企业落实偿债保障措施等举措,严控企业债券兑付风险。自2007年发行第一只企业债券以来,未出现一例兑付违约事件,有力地维护了常州市在资本市场的良好声誉,受到了资本市场的普遍认可。 今年常州市共有18只企业债券处于存续期,需偿还债券本金59.2亿元,截至6月底,已偿还债券本金28.2亿元,占全年需兑付债券本金的48%,其中“09常高新债”和“12金坛债”已偿还全部债券本息,今年需要偿还的债券本金还有31亿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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