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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全面完成普查期间熏蒸粮仓的粮食核定工作
发布日期:2019-07-18

 为了进一步落实好政策性粮食库存数量和质量大清查工作,夯实政策性粮食管理基础,常州市发改委在狠抓薄弱环节整改工作的同时,按照国家、省有关对熏蒸作业的粮仓开展数量和质量复核的要求,对全市范围内普查期间实施熏蒸作业的9个粮仓开展复核工作。

一是严格组建熏蒸仓核查队伍。对熏蒸仓实施复检工作,常州市大清查办组织经过普查培训的实物人员、帐务人员、仓储保管人员和质量人员共同组织的复检队伍,从粮食数量、库存质量、熏蒸流程施工作业、以及帐实相符等方面同步开展复检,保证严肃性。

二是分工明确,形成合力。对熏蒸粮食按不同的方式开展复验,对仍在储的粮食,认真丈量和计算粮堆容积,使用标准0.5立方的大容器实测粮堆密度,推算粮食数量并和相应工作底稿核对。对已经销售出库的粮食,查验粮食购销合同、资金往来、出库检验报告等资料,验证粮食业务的真实性。

三是认真复验熏蒸手续。通过查验粮情记录、熏蒸报案、有无重复熏蒸行为、药剂申领使用等记录,以及通过现场实地查验,严格认定被熏蒸粮仓的熏蒸行为。

目前核查工作已全面完成,核查情况表明,常州市熏蒸粮仓的熏蒸制度执行严格,熏蒸粮食的数量和相应台账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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