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降低防疫期间水电气价格 全力保障复工企业用能供应 |
发布日期:2020-02-18 来源:价格管理和成本监审处 |
为确保企业有序复工,安心投入生产,常州市发展改革委积极与当地供水、供电、供气企业沟通协商,研究出台了疫情防控期间水电气价格扶持政策,为受疫情影响的企业降本纾困,切实减轻企业用能成本,共克时艰。 一、自来水 在疫情防控期间(自1月26日起),降低一般工业用户自来水水费收费标准,每吨降低0.23元;对医院、应急生产管理单位等重点客户进行用水监控,一旦出现问题随即开辟绿色通道及时解决;对常州市第三人民医院等15家定点收治和有防疫观察治疗任务的医院减免自来水基本水费每吨2.03元,并指定专人联系、宣传到位、精准落实;对超过缴费期限的居民、企业免收自来水违约金。目前,常州市区供水能力满足生产需求,人员和物资保障到位。 二、电力 国网常州供电公司迅速落实国家及省出台的疫情防控期间电价扶持政策。一是对全市20082户高压电力用户逐户告知政策内容,根据用电企业实际情况,指导帮助用电企业确定变压器暂停期限及基本电费计算方式,助力企业降低用电成本。二是提高业务响应速度,对用电企业办理暂停、恢复、变更计费方式等业务实行“当日受理、当日办结”。三是简化办理手续,用电企业可通过短信、微信等方式将需求发给分管片区的客户经理,即可办理相关业务,所需资料可后期补充,切实减少电力用户出门风险。四是全力保障“网上国网”APP、“国网江苏电力”微信公众号、95598网站、7×24小时95598服务热线等线上渠道服务,快速响应企业用电需求。截至2月13日,已完成1731户(起)暂停、恢复及变更计费方式业务。预计将为常州市工业企业节约电费支出超过1600万元。 三、天然气 在疫情防控期间,对超过缴费期限的企业免收燃气违约金;非民用燃气价格降低0.03元/方;常州市第三人民医院不执行冬季加价政策,即冬季期间天然气价格降低0.39元/方;其他有防疫观察和治疗任务的医院用燃气费降低0.10元/方。常州港华燃气有限公司已通过短信向各用气企业传达了扶持政策具体内容,并与相关用气企业沟通了具体实施方案和细节。同时,主动与有需求的用气企业,特别是即将复工的用气企业上门进行安全排查,为用气企业安全生产、正常用气保驾护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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