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出台疫情期间信用工作方案 |
发布日期:2020-02-21 来源:信用建设处 |
2月20日,常州市信用办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助力企业恢复生产的意见〉优化企业信用服务的工作方案》(简称《方案》),明确疫情防控时期我市将科学归集行政处罚信息、加大实施信用联合奖惩、实施包容审慎信用监管、全面支持企业有序复工复产,切实帮助全市广大企业共渡难关,保持经济社会平稳运行。 《方案》明确,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对哄抬防疫用品和民生商品价格、制假售假等行为作出处罚后,按规定及时报送,纳入信用管理。相关主管部门及时认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时期个人失信行为和个人及市场主体守信“红名单”,各级信用管理部门推动各部门依法依规实施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既惩治失信,又弘扬诚信。 《方案》强调实施包容审慎信用监管。对企业受疫情不可抗力等因素影响,生产订单完不成或者产品交付不及时出现的违约失信行为,各主管部门可采用适当延长整改期、暂缓上报等措施,引导和帮助企业及时纠正和修复信用缺失,规避信用风险。对疫情期间企业轻微违法违规行为督促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或危害后果轻微的,免予或减轻行政处罚。 《方案》通过多项措施,支持企业有序复工复产。包括应用公共信用信息和信用大数据,在相关行政管理、金融服务、招投标等活动中,给予优质诚信小微企业“信易批”、“信易贷”、信用加分等政策支持。深化信用承诺制,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给予优化办事流程、缩减审批时限、依法减少抽检频次等政策支持。开辟信用修复绿色通道,简化企业信用信息修复流程,不强制要求出具第三方机构信用报告,取消线下提交修复材料。开展信用查询网上服务,企业可直接向市公共信用信息中心提交相关申请材料,在线申请信用查询服务。 下一步,市信用办将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及时将信用信息归集、公示,推动联合奖惩措施落实落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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