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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抓粮安责任制考核存在问题整改初见成效
发布日期:2020-02-21  来源:评估督察处

省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联席会议办公室下发2018年度重点问题清单后,常州市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内市考核工作组副组长、分管副秘书长和市考核工作组副组长、市发改委主任分别做出批示,要求市考核工作组办公室按照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的相关规定,会同有关部门对照问题清单,抓紧制定整改方案、明确责任部门、研究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要求,取得了初步的成效。

一、努力稳住粮食生产能力。由于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城市化进程加速和产业结构调整,造成耕地面积有所减少,粮食产量持续下降,保障粮食安全的压力有所加大。一是严格执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政策,努力处理好城市建设用地与耕地之间的关系,统筹城乡社会经济发展,合理控制土地征用规模,在切实保护耕地的基础上加强耕地合理开发利用,坚决制止乱占滥用耕地。二是积极落实各项支农惠农政策,建立长效激励机制,促进农民增产增收。2019年全市发放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耕地地力保护)资金10359.29万元;发放稻谷补贴(规模稻谷生产补贴)资金2087.98万元,资金涉及种植水稻面积17.4万亩。三是积极推广绿色、高质、高效种植模式,利用现代科学技术提高科学种田水平,提高农民的种粮积极性。2019年小麦单产较2018年增加18公斤/亩,水稻单产也是比2018年略增。

二、加强粮食物流建设项目管理。一是督促项目建设主体抓紧完善项目验收资料,2019年7月,由溧阳市发改委牵头组织相关单位对周城粮库、上兴粮库进行了竣工验收,并支付了全部余款。二是督促项目建设主体加快建设进度,武进粮食物流园(中心库)一期项目认真对照仓储建设竣工验收流程,重点围绕建筑、规划、消防等单项验收,分解细化任务,明确落实责任,严格按时间节点落实各项工作。2018年12月21日,原市粮食局组织并完成竣工验收,相关资料报省市进行了备案。

三、健全超标粮食处置管理制度。2017年以市政府办公室的名义下发的《常州市超标粮食处置管理暂行办法》(常政办发〔2017〕140号),为处置超标粮食提供了初步的制度保障,但有些条款还不够具体、缺乏明确规定,操作性、规范性也有待提高。根据《江苏省超标粮食处置办法》(苏政办发〔2018〕16号)精神,在2019年制定下发了《常州市超标粮食处置实施细则》(常政办发〔2019〕130号),为今后处置超标粮食做出了规范性、制度性安排。

四、加强粮食行业人才队伍建设。针对人员的知识化、专业化、年轻化建设相对滞后的状况,常州市按照《关于“人才兴粮”的实施意见》要求,通过搭建全新的领导班子,强化骨干企业组织领导力量;通过完善企业分配制度,营造用人留人良好环境;通过公开招聘等方式招录特种作业人员,满足企业运作需要;通过以会代训、岗位锻炼、外出学习培训等方式,加强粮食技能型人才培养力度。在2019年全省粮食行业技能大赛中,取得了团体总分第三名的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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