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继续增发价格临时补贴 |
发布日期:2020-03-17 来源:收费管理和价格调控处 |
2月份,我市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为105.4,同比涨幅为5.4%。符合价格上涨与低收入居民价格补贴的联动机制启动条件,我委会同相关部门立即着手做好补贴发放的相关工作。 因2月份仍处于疫情一级响应期间,价格临时补贴标准仍按照130元/人(户)发放。据测算,我市共向87411人(户)低收入群体发放2月份临时价格补贴合计金额约1136.4万元,较原标准多发放约209.8万元。目前,价格临时补贴发放工作正在进行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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