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价格临时补贴发放范围进一步扩大 |
发布日期:2020-06-05 来源:收费管理和价格调控处 |
4月份,我市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为103.1,同比涨幅为3.1%。符合价格上涨与低收入居民价格补贴的联动机制启动条件,价格临时补贴标准为142元/人(户),我委会同相关部门着手落实补贴发放的相关工作。 3月-6月,我市将“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纳入阶段性扩大价格补贴联动机制保障范围。截至目前,今年以来我市共启动临时价格补贴4次,共计发放了4975.4032万元,惠及34.6693万人次。其中,3-4月份,惠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135人次,共计发放1.917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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