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聚焦制造业降本 明年起预计减负14.43亿 |
发布日期:2020-11-09 来源:价格管理和成本监审处 |
2021年1月1日起,常州市将按照省发改委文件规定执行新的输配电价和销售电价,大工业、一般工商业平均销售电价将较第一监管周期分别下降每千瓦时(度)4.55 分和 0.46 分。同时扩大大工业各电压等级之间的价差,优化电价结构,促进增量配电网项目的发展。大工业用电1-10 千伏、20-35 千伏、35-110 千伏、110 千伏、220 千伏及以上的各电压等级目录销售电价每千瓦时分别下调 3.5 分、3.9 分、4.5 分、5.5 分和 6.5 分。通过进一步降低谷期电价,拉大峰谷价差,充分发挥峰谷电价“移峰填谷”作用,鼓励储能产业发展。上述新政实施后,预计年减轻全市企业用电成本约14.43亿元,为促进常州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
主办单位: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地址:常州市龙城大道1280号市行政中心1号楼B座24-25层
电话:0519-85681078 网站地图
技术支持电话:0519-85685023(工作日9:00-17:00)
网站支持IPV6 推荐使用1024*768或以上分辨率,并使用IE9.0或以上版本浏览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