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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出台专项行动方案 推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
发布日期:2022-04-25  来源: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处

为推动经济社会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积极推进资源高效循环利用,近日,我市出台了《关于加快推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专项行动方案》(简称《方案》),明确了常州市绿色低碳循环发展主要目标、重点任务、保障措施和责任分工,为实现“双碳”目标提供制度保障。

《方案》明确了主要目标,到2025年,产业结构、能源结构、交通运输结构明显优化,绿色产业比重显著提升,能源结构更加低碳清洁,基础设施绿色化程度达到新水平。生活方式绿色转型成效明显,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生产体系、流通体系、消费体系初步形成。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重完成省下达目标任务,万元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降低18%以上,地表水国考断面水质优Ⅲ比例达到90%以上,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到81.4%以上。到2035年,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广泛形成,碳排放达峰后稳中有降,生态环境根本好转,美丽江苏常州样板建设目标基本实现。

《方案》统筹推进生产环节、流通环节、消费环节和城乡建设绿色低碳循环发展,促进能源体系绿色低碳转型,构建市场导向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明确了65项重点任务和牵头单位,确保各项工作组织到位,措施到位、责任到位。同时,针对我市绿色低碳循环发展面临的问题,《方案》明确提出了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比重、非化石能源占比、垃圾分类集中处理率、绿色出行比例、城市再生水利用率等一系列关键指标,加快构建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新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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