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国动办组织 《江苏省人民防空工程维护管理规定》宣贯会 |
发布日期:2023-03-27 来源:人防工程处(平战结合处) |
为深入贯彻落实《江苏省人民防空工程维护管理规定》,3月27日下午,常州市国动办组织《江苏省人民防空工程维护管理规定》文件的学习宣贯会。市国动办人防工程处(平战结合处)、市人防指挥信息和工程保障中心相关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对《规定》进行了宣贯解读,并结合文件要求对我市人防工程维护管理有关工作进行了会商。与会人员结合《规定》对我市人防工程维护管理现状进行了深入探讨,促进了《规定》出台的目的意义、标准要求的了解和掌握,从而进一步加快《规定》的落地实施。 下一步,常州市国动办将进一步加大宣传和落实力度,提高社会各界对《规定》的认识、理解和把握力度,进一步提升全市人防工程的管理水平。 《江苏省人民防空工程维护管理规定》于2023年1月27日经省人民政府第1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自2023年4月1日起施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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