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18个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获中央预算内资金支持 |
发布日期:2023-07-28 来源:固定资产投资处 |
近日,省发展改革委、省住建厅联合下达了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和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保障性安居工程方向)2023年第一批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苏发改投资发〔2023〕781号),我市18个项目获53438万元中央预算内资金支持。其中,4个棚改项目获得资金6420万元,12个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获得资金38316万元,2个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获得资金8702万元。 市发改委会同市住建局科学谋划、提前储备、精准申报,全力做好保障性安居工程领域项目申报工作。近年来,我市保障性安居工程中央预算内资金争取额度位居全省前列,有力支持了全市老旧小区改造和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实施,既提升了市民生活质量,又美化了城市人居环境。 一是科学谋划,强化储备。市发改委围绕保障性安居工程的重点支持领域和方向,主动对接国家和省发改部门,及时了解国家支持方向,提前做好项目储备,为项目申报打好坚实基础。 二是统筹协调,精准申报。申报工作开始后,吃透文件精神,钻研申报条件,组织各板块进一步梳理和会商,做到按需申报、精准申报,争取资金支持有效性和支持力度最大化。 三是加强监管,压实责任。对获得支持的项目,加强监管和调度,督促项目单位准确上报项目进展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加大推进力度,帮助协调解决困难问题,确保项目如期保质保量竣工投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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