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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对形势新变化,落实发展新要求 认真做好“十二五”规划编制前期工作
发布日期:2009-10-09

        9月2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召开全国“十二五”规划编制前期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布置“十二五”规划编制前期工作。各地区、各部门主管规划工作的负责同志出席了会议。国家发展改革委主任张平作了题为“应对形势新变化,落实发展新要求,认真做好‘十二五’规划编制前期工作”的讲话。

        会议指出,即将进入的“十二五”时期,是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承上启下的关键时期,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时期,也是深化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的攻坚时期。在国内外发展环境错综复杂、不确定不稳定因素增多的背景下,科学编制和实施好“十二五”规划,对于积极适应发展形势的新变化,妥善应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新挑战,全面落实建设小康社会的新要求,顺利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具有重大意义。

        会议指出,编制好“十二五”规划,必须根据国际环境的新变化和国内发展的新要求,在充分体现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的战略思想,反映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要求的基础上,深化对一些全局性、战略性的重大问题研究,从解决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入手,明确发展的思路,提出相应的措施。

        会议强调,规划编制要在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基础上,针对“十二五”时期国内外发展环境变化的新特点,突出体现统筹兼顾的要求,正确把握和处理好速度与结构质量效益、内需与外需、投资与消费、中央与地方、经济发展与社会发展、改革发展稳定等重大关系,使发展中各个方面相互适应、相互促进、良性互动,实现经济发展与社会和谐的有机统一。

        会议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从全局出发,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密切合作,高效率、高质量地完成好规划编制各个阶段的任务。要解放思想、锐意创新,加强战略思维,扩大国际视野,更新规划编制理念。要加强协调、强化支撑,按照下级规划服从上级规划、其他规划服从总体规划的原则,切实发挥总体规划的统领作用。要规范程序、依法决策,努力推进规划工作法制化进程,逐步实现依法编制规划、审批规划、实施规划。要民主参与、集思广益,提高编制过程的透明度和社会参与度,提高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程度;要加强组织领导,做好各项保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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