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淘汰落后产能任务将分解落实到各地
发布日期:2010-05-07

        我国新一轮淘汰落后产能的序幕已经拉开。4月6日,国务院正式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通知》,明确由工信部牵头,18个部委联合严厉淘汰电力、煤炭、钢铁、水泥、有色金属、焦炭、造纸、制革、印染等九大行业落后产能。工业和信息化部9日表示,正在与各省进行研究协调,要求各地尽快提出今年淘汰落后产能计划,预计在四月末将今年淘汰落后产能任务分解落实到各省。
        淘汰落后产能,是近年来一直困扰我国多个行业的难题。此次下发的《通知》特别针对九大重点行业,细化了近3年淘汰落后产能的任务。《通知》明确在2010年底前需要完成任务的,包括电力、煤炭、焦炭、铁合金和电石等5个行业。一些被认为淘汰落后产能较为困难的行业,时间表被推后至2011年到2012年。比如钢铁行业,要求在2011年底前淘汰400立方米及以下炼铁高炉,淘汰30吨及以下炼钢转炉、电炉;建材行业在2012年底前,淘汰窑径3.0米以下水泥机械化立窑生产线、窑径2.5米以下水泥干法中空窑(生产高铝水泥的除外)等。
        此次国家下达了为期3年的“硬性”淘汰任务,并将通过强化政策约束机制和完善政策激励机制两大方面推进,分析人士指出,这足以表明国家对“调结构”与淘汰落后产能的重视。分析人士注意到,与过去相比,此次的政策更加严厉。其中最明显的一条规定就是,各省市要将目标任务“分解”到具体地方或企业,同时将计划淘汰落后产能企业的名单上报工信部。并强调,对未按期完成淘汰落后产能任务的地区,严格控制国家安排的投资项目,实行项目“区域限批”,暂停对该地区项目的环评、核准和审批。
        不过,更为明确的目标以及更为严格的淘汰措施,究竟能取得怎样的效果,仍是未知数。工信部有关官员就坦言,“难度非常大,地方的积极性不高”。他们将淘汰落后产能称为“一块难啃的骨头”。 
       “跨不过地方这道坎”,这也是多年专注于中国工业经济研究的吕政所担忧的。他担心,在当前各地上项目——增加产能——增加财政收入——维持就业——争取业绩的逻辑思路下,仅仅靠发文可能很难完全奏效。“除了表现决心外,还必须要有强制的经济手段。”吕政表示,最有效的办法,就是切断资金链。据了解,目前金融相关部门已率先出台政策,明确对未经发改委核准的产能过剩行业将停发新贷款。不过吕政认为,尽管上有政策,银行仍有顾虑,已经借出的款尚未收回,在建的项目如果让它停止,“烂尾了”,未来能不能偿还也是一个问题。
        基于各种阻力,有观察者指出,行政方式淘汰落后产能赢面或许并不大。此外,还有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不止一位行业人士表示,产能过剩与否最终还是要由市场决定,而不能是由政府统计得来。
       “行政手段的施行也是必要的。”就淘汰落后产能问题,中国发展研究基金会副秘书长汤敏表示,更多还需要采取市场和法律手段,保证企业的主体地位,政府主要是进行战略考虑,合理引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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