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长者模式
淘汰落后产能大提速
发布日期:2010-08-16

        为给先进产能腾出市场容量,缓解产能过剩矛盾,我国正在加速淘汰落后产能。未来两个月中,全国超过2000家企业将被迫关停全部落后产能,否则会受到政府施以的各种重罚,甚至“关门歇菜”。
        工信部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淘汰落后产能的攻坚战已经打响”,在今年9月底前,上述2000多家企业的落后产能须全部关停。据该负责人介绍,这场行动共涉及18个行业的2087家企业。涉及企业数较多的行业包括水泥(762家)、造纸(279家)、印染(201家),焦炭(192家)、炼铁(175家)、铁合金(143家)和制革(84家)。淘汰任务较重、涉及企业数较多的省份包括河南(230家)、山西(226家)、浙江(180家)、河北(165家)、云南(165家)、贵州(128家)。
        根据要求,在列入名单的2087家企业中,9月底前未按规定限期淘汰落后产能的企业将吊销排污许可证,银行业金融机构不得提供任何形式的新增授信支持,投资管理部门不予审批和核准新的投资项目,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不予批准新增用地,相关管理部门不予办理生产许可,已颁发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的要依法撤回。对未按规定淘汰落后产能、被地方政府责令关闭或撤销的企业如未限期办理工商注销登记或者依法吊销工商营业执照。必要时,政府相关部门可要求电力供应企业依法对落后产能企业停止供电。
有分析指出,这是我国自有结构调整以来最严厉、最明确、规模最大的一次关闭企业的指令,显示了中央推动结构调整的坚定决心。对于被认定为“落后产能”的企业及所处的地方来说,已经不能心存侥幸了。
        “十一五”规划剩下的时间只有不到五个月了。面对目标仍然有些遥远的节能减排任务考核,各地各行业的“攻坚战”均已打响。
        浙江省在6月初便发出通知,明确提出要以更大的决心,确保实现“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要组织开展对各市去年节能减排工作目标完成情况的评价考核,考核结果向社会公告,落实奖惩措施,加大问责力度。到今年底,将对各市“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完成情况“算总账”,实行严格的问责制,对未完成节能减排任务的地区,要追究主要领导责任。在浙江省一再强调以“铁的决心、铁的手腕、铁的纪律”,尽快扭转节能降耗下降不快局面的情况下,浙江省有关部门已出台强力措施,加大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的监管和调控,包括在电力迎峰度夏期间,直接对1160家高耗能企业实施关停措施。据测算,在7、8、9三个月,这批企业轮流停产15天,每小时可节约100万度电,节约2000多吨标煤。
        安徽省为确保实现“十一五”节能目标,决定对安庆等8市启动三级节能预警调控,对部分高耗能企业实行临时性停产检修避峰让电,调控范围包括安庆等8 市的高耗能企业506户。节能预警调控于8月15日启动,当天零时起,省电力公司对所涉企业的生产线实施停电措施,相关企业进行停产检修。调控期暂定1个月,至9月15日结束。此外,还将严格执行差别电价,对41户限制类企业实行差别电价;对没有按期淘汰的企业(装备)执行加收每千瓦时0.60元的价格政策。
         江西省日前制定2010年节能减排预测预警应急调控工作方案,并选择4个能耗指标、2个减排指标作为节能预警指标,实行三级预警调控。当全省万元GDP能耗同比上升,或全社会用电同比增长30%以上,或五大高耗能产业增加值增长30%以上,或年耗能10万吨标准煤(2009年)以上企业的单位产品能耗同比没有下降时,启动一级预警调控措施,对部分有落后产能的五大高耗能行业的企业限产10至20天;要求部分能耗增长过快的重点高耗能企业安排设备检修、技术改造。二级预警调控措施为:对部分有落后产能的五大高耗能产业企业限产10至15天;对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落后设备的企业依法断电断水。三级预警调控措施有:由省政府有关部门约谈能耗增长快的重点企业主要负责人,并责令其立即整改等。同时,选择化学需氧量减排完成全年任务比例、二氧化硫减排完成全年任务比例作为减排预警指标,分别实行三级预警调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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