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长者模式
宁波加大对装备制造总部型企业产业
发布日期:2010-09-29

        链技术改造的扶持力度 日前,宁波市出台了《宁波市装备制造总部型企业产业链技术改造扶持管理暂行办法》,对具备总部经济形态的产业链龙头企业技改项目及其链上配套企业技改项目加大扶持力度。《办法》包括重大关键及成套设备、数控设备、船舶修造、新型仪器仪表、节能环保设备、汽车及零部件、电子电气专用设备、物流设备、模具和机电设备及机械基础件十大领域。经认定的产业链龙头企业,围绕其主导产品扩大产能、提高质量、增加品种、升级换代、节能降耗而实施的技改项目列入当年宁波市的技术进步扶持专项资金计划,按项目的生产性设备、测试设备和技术等实际投入额,予以8%的补助,企业当年最高补助额不超过500万元,由市财政全额补助;经认定的产业链配套企业,实施与龙头企业产品配套的技改项目,项目的补助按《宁波市优势产业和新兴产业技术进步扶持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执行,且经专家评审后按得分10%给予加分,配套企业技改项目的申报不受各地申报名额指标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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