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长者模式
允许地方发行企业债 确保保障房建设
发布日期:2011-07-14

  近日,国家发改委制定的《关于利用债券融资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有关问题的通知》已下发到地方,明确允许投融资平台公司申请发行企业债券筹措资金。  

  《通知》称,企业债券具有期限长、利率低的优势,是保障性住房项目市场融资的较好工具。为完成“十二五”规划提出的保障性住房建设任务,各地按《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进行规范后继续保留的投融资平台公司申请发行企业债券,募集资金应优先用于各地保障性住房建设。通知要求,只有在满足当地保障性住房建设融资需求后,投融资平台公司才能发行企业债券用于其他项目的建设。符合条件的其他企业,也可以通过发行企业债券进行保障性住房项目融资。通知称,为了及时满足保障性住房项目的融资需求,优先办理相关企业债核准手续。

  业内人士认为,融资的开闸是确保保障房建设任务完成的关键,在其直接作用和带动下,下半年保障房投资将全国启动。这意味着保障房建设专项融资的瓶颈已经突破,三季度保障房融资、投资和建设会实实在在提速,房地产调控也会步入一个崭新时代。另据报道,财政部6月17日公布2011年地方政府债券首次代理发行计划,总额为504亿元。根据发行计划,此次发行的5年期地方政府债最高发行量为云南40亿元,其次是陕西34亿元,以及山东31亿元,新疆30亿元。山西和重庆各25亿元、福建24亿元、青海20亿元、海南15亿元、青岛6亿元、厦门4亿元。而3年期地方政府债最高发行量为云南39亿元,其次为陕西34亿元、山东31亿元、新疆30亿元。此外,山西26亿元、重庆25亿元、福建24亿元、青海19亿元、海南14亿元、青岛5亿元、厦门4亿元。

  此外,财政部、住建部日前联合发布通知,要求各地切实落实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并明确地方政府要将今年地方政府债券资金优先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要进一步明确和细化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安排用于公共租赁住房等保障性安居工程的具体资金数额,加大对保障性安居工程的投入力度。

  分析人士表示,保障性安居工程的资金问题如何落实一直困扰各级政府,地方债资金的及时落实不啻为一场及时雨。财政资金具有“四两拨千斤”的乘数效应,地方债资金的直接介入将有力地撬动保障性安居工程的建设。  

  分析人士认为,目前来看,保障房建设将是今年下半年最大、最确定的项目,会成为拉动全国经济发展的重要工程之一。如果今年全年全国保障房1.3万亿投资全部落地,其占整个住宅投资比例或达半壁江山,水泥、平板玻璃等基础材料行业也将受益。而随着保障房的入市,整个房地产业的“拐点”也会来临。据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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