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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兴产业迎财政利好政策
发布日期:2011-07-14

  日前,财政部印发修订的《基本建设贷款中央财政贴息资金管理办法》。《管理办法》对贴息的对象、申报、审查和下达等作出了明确规定,其中战略性新兴产业被新增为财政贴息的重点对象,其中对于西部地区国家级高新技术开发区、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和自主创新能力强的国家级高新技术开发区,给予重点贴息支持。
  目前我国通胀局势仍然十分严峻,货币政策在未来一段时间或仍会收紧,这也加剧经济下滑的风险。6月以来,财政政策已开始逐渐发力,先是年内首发地方债支持保障房建设,继而又调整并扩大了财政贴息的范围。这表明不论是民生问题还是产业转型,财政政策已经开始发力。从国际上来讲,有很多国家的产业转型升级完成了,做得比较好,但也还有很多国家没有完成,或者做得不好,经济上出现一种停滞,甚至一些国家出现“失去的十年”、“失去的二十年”。现在比如广东也好,中国也好,假如转型升级做得不好或者发展方式转变做得不好的话,也有可能会出现十年甚至更长时间的一个停滞,或者是缓慢的发展。
  财政政策对战略新兴产业给予倾斜,通过注入资本金、财政贴息等手段给予支持,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能够推进技术改造,加快传统产业优化升级。同时还可以推进节能减排,抑制过剩产能,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等。因此战略性新兴产业被新增为财政贴息的重点对象对于我国的产业升级和经济转型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据每日经济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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