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长者模式
苏州5年打造300家创新先锋企业
发布日期:2011-09-19

  据悉,近日苏州市政府正式出台《培育发展创新先锋企业的指导意见》,明确“十二五”期间,全市形成300家创新先锋企业,10家以上产值超百亿元的领军型创新企业,创新先锋企业年度奖励金额最高达500万元。

  创新先锋企业是指以自主知识产权和自主品牌为核心竞争力,以优秀企业家和创新创业高层次人才为核心团队,以持续的创新为驱动力,以跨越式发展为特征,具有成长为行业龙头型、领军型企业潜质的企业。

  一是找准定位,在新兴产业、高技术服务业中遴选一批具有较大规模优势、较强创新实力、处在快速发展阶段(5亿元以下近三年营业收入年均增长率35%以上、5亿元以上的25%以上)、近年内有望成长为行业龙头的企业,予以重点支持和培育,并从中发掘打造规模型、旗舰型创新地标企业。

  二是明确目标,力争经过“十二五”5年的培育发展,全市形成300家以上创新能力强、成长快、规模大、发展态势好的创新先锋企业群体,力争打造10家以上具有自主知识产权、自主品牌和国际竞争力的百亿级领军型创新企业。

  三是集成政策,从加强企业体制机制创新、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人才培养引进、科技金融结合、政策落实、形象宣传等6个方面将现有国家、省、市科技产业政策、人才政策、金融信贷政策等集中向创新先锋企业倾斜。

  四是表彰奖励,对确认的创新先锋企业给予财政奖励,按企业对本地的增值税、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年度新增税收贡献额(该企业纳税中苏州本地留成部分)实行先征后返,前2年给予100%奖励,后3年给予50%奖励,年度奖励金额最高500万元,在国内同类政策中奖励力度最大。据江苏省中小企业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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