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长者模式
行政审批取消和下放清单亮相
发布日期:2013-05-28

  继上月首批先行取消和下放71项行政审批项目后,国务院再次取消和下放117项行政审批项目。5月16日,国务院办公厅正式下发文件,决定取消和下放117项行政审批项目,并公布了其中104项的清单。重点是经济领域的投资、生产经营活动项目,以及企业投资扩建民用机场,投资城市轨道等重头项目的审批权力。
  这次取消和下放的行政审批项目中,包括取消行政审批项目71项,下放管理层级行政审批项目20项;取消评比达标表彰项目10项;取消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3项;取消或下放管理层级的
  机关内部事项和涉密事项13项。另有16项拟取消或下放的行政审批项目是依据有关法律设立的,国务院将依照法定程序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修订相关法律规定。
  按照《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职能转变的第一项就是“减少和下放投资审批事项”,可见放权在此轮改革中的地位。国务院在最近一个月内三次就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做出表态部署:4月24日和5月6日,分别决定取消和下放71项、62项行政审批事项;5月13日,再次就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做动员。李克强总理要求,把该放的权力放掉,把该管的事务管好 。
  分析认为,这样做的目的是尽快降低市场准入门槛,从体制机制上给市场主体松绑,进一步激发企业和个人创业的积极性。同时,把一些适合由地方管理的事项下放给地方,发挥地方的管理优势,调动地方积极性。而在具体项目方面,被取消和下放的重点是投资和生产经营活动项目,比如取消投资扩建民用机场项目核准、投资风电站项目核准下放到地方等,符合当前社会的广泛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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