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长者模式
机构改革深圳继续“先行先试”
发布日期:2013-03-18

  作为机构改革先行先试城市之一,深圳于2009年及2011年分别推行了市政府机构改革及市辖区党政机构改革。深圳市编办表示,下一步,深圳将继续“先行先试”,在政府机构改革上更加突出政府职能转变,并按照职能有机统一和精简高效要求,在更大范围、更深层次上探索大部门体制,力争在社会管理、民生服务、市场监管等领域进一步深化完善大部门体制。
  探索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审批权改革
  深圳市编办介绍,下一步,深圳在机构改革上的总体设想主要包括:更加突出政府职能转变、更加合理完善大部门体制、更加系统推进基层管理体制改革、更深层次创新事业单位体制机制、更加协调地推进配套改革五大方面。
  深圳市编办表示,将继续把职能转变作为行政体制改革的核心,简政放权,坚决退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能够自主解决、市场机制能够自行调节、行业组织能够自律解决的领域,取消政府直接管理经济、社会微观事务,不断强化政府宏观规划引导、依法监管等职能。
  同时,更加合理地划分事权,合理界定各级政府职责权限;大力精简、下放及转移行政审批事项,积极推进行政审批规范化建设,探索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审批权改革;更加强化政府的公共服务职能,创新服务供给方式,稳步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快实现对外来务工人员提供“同城人、同待遇”的公共服务。
  探索构建与大部制相适应的权力结构
  在完善大部门体制方面,深圳市编办透露,深圳将加大力度探索实现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合理构建与大部门体制相适应的权力结构,完善行政决策机制,强化行政执行机制,健全行政监督机制,增强政府运作的协调性。
  同时,在基层管理体制改革上,将按照现代社区发展趋势,合理调整基层管理机构的职责,实现上下层级间功能错位,优势互补,更好地改进管理和服务;并以基层管理体制改革协调推动基层治理模式变革,积极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强化社会组织的社会服务功能,充分发挥居委会和各类群众自治组织的积极作用,积极推动居民参与社区管理和服务,率先构建社区治理新格局。
  为进一步发挥大部门的功能,在配套改革上,深圳将充分利用现代化、信息化手段支撑,通过电子政务建设进一步优化和再造部门间办事流程;不断改进政府公共服务方式,健全政务服务体系。同时,完善公务员分类管理制度,激发公务员积极性;不断改革公共预算,推进建立完善的公共财政体制,提高公共服务支出;探索政府绩效管理等,逐步实现从结构性改革更多地转向管理性改革,全面提高政府管理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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