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长者模式
国家确定循环经济十大示范工程 多种扶持政策护航
发布日期:2013-02-25

  2月5日,国务院正式印发《循环经济发展战略及近期行动计划》。循环经济将是国民经济“十二五”发展的重点。按照规划目标,到“十二五”末资源循环利用产业总产值达到1.8万亿元,以煤炭、电力、钢铁、有色金属、石油石化、化学、建材、造纸、食品、纺织十大产业为主的传统高能耗产业将加快转型升级。为此,国家确定循环经济十大示范工程,并给予财税等政策扶持。
  十八大报告关于建设生态文明的表述是“节约资源是保护生态环境的根本之策”,政府对环保的思路已经从“治标”的污染源治理转移到“治本”的资源、能源节约和循环利用上来。由此,可以认定《“十二五”循环经济发展规划》的通过继续释放了政府强化资源利用和能源节约的信号。
  无论对政府,还是企业,这都可以说是一场“脱胎换骨”式的变革。
  对此,国家发改委副主任解振华表示,为实现循环经济目标,还要加快完善政策机制建设,包括实施分类管理的区域政策,根据地区不同的生态功能要求,实施不同的投资、产业、财政、土地、人口、环境等政策。实行各有侧重的绩效评价,深化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建立健全有利于生态保护、污染防治、降低二氧化碳等政策制度。加大财政政策的支持力度,完善以奖代补、以奖促治、转移支付、生态补偿等机制和制度。大力支持绿色、循环、低碳技术和产业的发展,推进能效领跑者的标准、合同能源管理、能效标识和节能产品认证等市场化的机制。
  环境部部长周生贤也表示,要抓紧制定实施生态文明的目标指标体系和推进办法,并纳入地方各级政府的绩效考核。据透露,截至2012年11月,环保部按照程序和条件批复项目197个,总投资1.12万亿元。对不符合要求的21个项目暂缓审批,退回报告书或者不予批准,涉及总投资940亿元。
  专家指出,实施循环经济“十百千”示范行动(即十大示范工程、百个循环经济示范城市(县)、千家循环经济示范企业(园区))是未来的重点工作之一,而完善财税、金融、产业、投资、价格和收费政策必不可少。就要是通过实施循环经济“十百千”示范行动,实现技术突破和管理创新,推动循环经济形成较大规模。
  而在完善经济政策方面,新出台的行动方案也相当给力,涉及的产业政策、投资政策、价格和收费政策、财政政策、税收政策、金融政策都较之前更为细化。
  具体包括,加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源循环利用管理;推行城市居民生活用水阶梯式价格和非居民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试行居民用电阶梯电价制度;落实并完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征收补贴政策;加大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对发展新型墙体材料的支持力度;支持符合条件的资源循环利用企业申请境内外上市和再融资;鼓励设立循环经济创业投资基金,研究设立循环经济产业投资基金等等。
  此前,国家发改委环资司循环经济处相关负责人表示,在循环经济方面,未来将设立六七百亿元专项基金,有关税收优惠政策还在与财税部门进行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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