售电市场放开或率先在三地试点 |
发布日期:2015-06-09 |
延宕13年后重启的新电改正在步步推进。记者从多位权威人士处获悉,电力市场建设、交易体制改革、发用电计划改革、输配电价改革和售电侧体制改革等五个电力体制改革关键性配套文件已形成征求意见稿,提出在今明两年先在全国范围选择2至3个省份进行综合试点,放开工商业大用户参与售电侧市场,根据负面清单开放社会资本组建售电商。 据了解,《关于推进售电侧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售电侧改革方案)明确,售电侧体制改革要与电价改革、交易体制改革、发用电计划改革协调推进,今明两年先在全国范围内选择2至3个省份进行综合试点,放开110千伏及以上电压等级存量工商业用户和35千伏及以上电压等级新增工商业用户,具备条件的试点地区则开放35千伏及以上电压等级存量工商业用户和10千伏及以上电压等级新增工商业用户,由用户自愿参与售电侧市场,开放社会资本组建售电商。 根据时间表,2017年到2018年,在试点地区开放所有符合准入条件的工商业用户的同时,其他地区将按照试点地区步骤整体推进。2018年以后,全国范围内开放所有符合准入条件的用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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