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优先 绿色发展 统筹推进长江经济带发展 |
发布日期:2016-12-02 |
12月1日,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暨省际协商合作机制第一次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李克强总理重要指示批示精神。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国家发展改革委主任徐绍史出席会议,并作了《生态优先 绿色发展 统筹推进长江经济带发展》的讲话。会议审议了有关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的政策性文件,重庆、四川、云南、贵州4省市签署了长江上游地区省际协商合作机制协议,湖北、江西、湖南3省签署了长江中游地区省际协商合作机制协议和长江中游湖泊保护与生态修复联合宣言,上海、湖北、重庆3省市政府负责同志介绍了开展省协商合作有关情况。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何立峰主持会议并作总结讲话。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胡祖才,领导小组办公室各组负责同志和成员单位有关同志,有关部门负责同志,沿江11省市政府负责同志和发展改革委主要负责同志,国家发展改革委相关司局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实施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主动适应把握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科学谋划中国经济新棋局,做出的既利当前又惠长远的重大决策部署。今年以来,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和沿江11省市,认真学习、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按照领导小组统一部署,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抓紧完善顶层设计,及时出台政策组合,加快绿色生态廊道建设,推进综合立体交通走廊建设,创新和完善工作机制,大力推进重大项目建设,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取得了新的进展新的成效。 会议强调,要凝聚共识,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取得新突破再上新台阶,重点抓好4方面工作:一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在思想上形成一条心,在行动上要形成一盘棋,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进一步增强长江经济带发展的统筹度和整体性、协调性、可持续性;二是抓紧制定配套实施方案,全面贯彻实施《规划纲要》,编制生态环保、林业、旅游等专项规划,尽早形成有机衔接的长江经济带发展规划体系;三是找准重点突破口,加快推进实施生态环境保护、综合交通建设、产业优化升级等“三大工程”;四是积极探索创新,抓紧建立健全负面清单管理制度、长江流域管理体制、长江生态保护法律制度等“三项制度”。 会议要求,要坚持共商共建,充分发挥省际协商合作机制作用,力争在环境保护联防联控、基础设施互联互通、产业协同发展、一体化市场体系建设等4个方面取得新突破。沿江省市和有关部门要纵横联动、密切配合、敢于担当,加强战略实施的统筹谋划、重点工作的协调服务、部门地方的协同合作,加快形成共同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的强大合力。 会议强调,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领导小组工作要求,奋发有为、扎实工作,切实把长江黄金水道保护好利用好,把长江经济带建设好发展好,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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