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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定价目录》再修订,定价项目缩减近三成
发布日期:2019-11-06  来源:经济信息中心

新华社北京11月4日消息,国家发展改革委4日就《中央定价目录》(修订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根据修订征求意见稿,具体定价项目减少到16项,缩减近30%。

据介绍,此次修订对2015年发布的《中央定价目录》进行了全面梳理和修订。修订的主要内容包括:删除近年来已经明确放开价格或取消收费的定价项目,巩固价格改革成果;根据机构改革部门名称和职能调整情况,明确定价部门,落实定价职责;规范项目表述,推进定价项目清单化、规范化。

修订后的《中央定价目录》(修订征求意见稿)保留了输配电、油气管道运输、基础交通运输、重大水利工程供水、重要邮政服务、重要专业服务、特殊药品及血液等7种(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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