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5日,发改委邀请市政府副秘书长钱斌、市委农工办、市财政局、市农林局等相关部门负责人,根据企业运行情况、利益联结情况、吸纳农村劳动力情况以及对主导产业贡献情况,对照我市龙头企业的认定标准、考核计分办法,对我市市级农业龙头企业进行了重新评定,并于近期将研究商定好的名单报市政府,经批准后,以市政府名义授予市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称号,享受市委、市政府制定的有关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