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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研究部署:进一步稳定外需政策措施

发布日期:2009-08-05      来源:发改委    浏览次数:    字号:〖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上月27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进一步稳定外需的政策措施。
       会议指出,扩大内需是我国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促进经济长远发展的长期战略方针,而稳定外需对于增加就业、促进企业发展、进而拉动国内消费具有重要作用,也为调整经济结构、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创造有利条件。今年以来,中央及时出台了一系列支持对外贸易发展的政策措施。对减缓国际金融危机冲击、提振出口企业信心、保持我国出口竞争力产生了积极效果。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外部需求萎缩导致出口减少仍然是我国经济增长面临的最大困难。必须坚持扩大内需和稳定外需相结合,通过扎实细致的工作,千方百计稳定外需,努力把国际金融危机对我国外贸的影响降到最低程度。
       会议强调,要进一步加大政策支持力度,转变外贸发展方式,调整出口结构,重点促进优势产品、劳动密集型产品和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努力保持我国出口产品在国际市场的份额。会议确定了进一步稳定外需的6项政策措施。
(一)完善出口信用保险政策。提高出口信用保险覆盖率,2009年安排短期出口信用保险承保规模840亿美元,降低保险费率。建立和完善出口信用保险财政风险补偿机制,落实大型成套设备出口融资保险专项资金安排。
(二)完善出口税收政策。继续支持具有优势的产品、劳动密集型产品、高科技产品出口,严控“两高一资”产品出口。
(三)大力解决外贸企业融资难问题。中央安排资金支持担保机构扩大中小企业贸易融资担保。鼓励金融机构通过多种方式支持出口企业融资,抓紧实施货物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保持人民币汇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的基本稳定。
(四)进一步减轻外贸企业负担。全面清理出口环节各项收费,严厉查处乱收费行为。适时合理调整法定检验目录,将新列入法检目录或增补监管条件商品的过渡期延长至今年年底。
(五)完善加工贸易政策。完善征税和通关政策措施,便利加工贸易产品内销。对于符合一定条件、以不做价设备出资设立法人企业的,可酌情免予补缴不作价设备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六)支持各类所有制企业“走出去”以带动出口。2009年安排优惠出口买方信贷规模100亿美元。简化优买、优贷项目和资金审批程序。会议要求各地区和有关部门加强协调配合,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限期落实各项政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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