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7日,我委正式下发批复,同意常州药物研究所改制转企,转企后国有股权上市交易。批复原则同意常州药物研究所事业单位改制方案以及职工分流安置与劳动关系调整方案。资产的界定和处置同意按照常州市财政局《关于同意常州药物研究所国有产权上市交易的批复》(常财资〔2010〕11号)和常州市企业改革与脱困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常州药物研究所实验工厂集体产权上市转让的报告》办理。批复要求改制企业在30日内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有关名称变更登记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