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按照新近出台的《山东省文化产业振兴指导意见》,到2015年,山东文化产业增加值要翻两番,达到4000亿元,使文化产业真正成为山东省的支柱产业。按照《意见》,包括影视制作业在内,山东确定重点发展文化创意、出版发行、印刷复制、演艺娱乐、广告会展、文化旅游、动漫和网络游戏等十大文化产业。今后3-5年,山东将重点扶持发展100个重大文化产业项目,培育100个文化产业品牌,打造100个价值高、竞争力强、影响力大的文化产业品牌,并复制工业成功经验,培植10个产值过百亿的文化产业园区。山东将选择一批成长性好、竞争力强的文化企业或企业集团,推动跨地区、跨行业联合或重组,并优先培植一批主业突出、实力雄厚的大型文化企业和企业集团。同时,一些优惠政策也开始推出。据了解,组建文化企业集团控股子公司可由5个放宽至3个,核心企业注册资本放宽至1000万元,母子公司合计注册资本放宽至2000万元。文化产业发展用地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发展规划,并优先安排用地计划指标;设立文化产业投资基金,并组建山东省文化产业投融资公司。山东省文投将对重点领域的文化企业进行股权投资,推动资源重组和结构调整,做大山东文化产业。除了组建文化产业投融资平台之外,山东省还将建立省市县三级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财政资金,并逐年加大。在融资渠道上,山东还支持文化企业发行中长期企业债券和短期融资债券,并将文化企业上市融资列入全省资本市场上市融资计划,推动文化企业上市直接融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