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3月3日,由省药监局、发改委、人社厅、卫生厅等部门组成的督查组对我市进行医改督查。督查内容有:检查我市2010年医改责任书完成情况,听取市政府医改工作汇报,实地考察部分中心乡镇卫生院。
居丽琴副市长全程陪同督查,市发改委、卫生局、人社局、药监局等部门参加。 居丽琴副市长代表常州向省督查组作工作汇报。居市长指出,常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医改工作,从组织网络、责任落实、财政投入、宣传引导等方面全面部署,在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公共服务均等化推进、公立医院改革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基本完成医改责任书的各项要求。省督察组对常州市的相关工作表示认可,并于当天下午赴金坛,在听取金坛市汇报后实地查看金坛市金城镇卫生院。
我市于2010年7月与省政府签订《2010年医改重点工作责任书》,我委切实履行医改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能,做好沟通协调工作,将医改责任书中的33项指标细化分解,明确责任部门、落实责任领导,为各项任务的完成打下基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