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发改委关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暂行办法》(第6号令)和省发改委印发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实施办法(试行)》的要求,我市从今年3月1日起开展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工作,截止10月底,已完成120个项目单位节能登记表的审核备案工作,上报的25个节能评估项目,其中5个节能评估报告表,20个节能评估报告书,目前23个审查通过,1家暂未通过,1家由于总耗能大和单位耗能过高,经第三方评审后,我委组织了二次评审,目前报告书正在修改。评审通过的项目能耗指标基本低于我市“十二五”GDP能耗控制指标,起到了从源头上杜绝能源浪费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的作用,为我市全面完成十二五节能减排目标打下了良好的基础。